贷款“三查”不到位!鄂尔多斯银行乌海分行被罚20万-小贷公司监管风险
央广网乌海6月12日消息(记者魏全民 见习记者李春雪)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三查”不到位,鄂尔多斯银行乌海分行被罚20万。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乌海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20万元。
央广网记者梳理发现,仅在银保监局内蒙古分局的官网上搜索“贷款三查”关键词就可发现,今年以来,银保监局内蒙古分局已发布处罚通报63起,涉及数十家银行分行,共罚款1800余万人民币。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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